不过在经过了进一步比对之后,他还是发现了:这根毛来自于有蹄动物,并不是灵长类动物的,而且按照这根毛的生长特征来看,是某种有蹄类动物肩部的毛,和雪人毛关系也没有。

虽然又一次让大家失望了,不过这只探险队因为动静太大,收到了整个媒体的热炒,原因很简单:媒体发现只要在自己的刊物上出现了雪人,就会热销,于是,虽然探险队又一次折戟沉沙,但没关系,大家继续围着雪人写离奇的故事就行了。

就和所有被炒作的故事一样,作为畅销书的作家们,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话题。

当时市面上写雪人的书多如牛毛,每个作家都号称自己有原创的研究、独特的证据,可是没有任何一本书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

不过还有一个人间接的成为了推动大脚怪和雪人这两个故事融为一体的推手,这个人就是著名的神秘学作家伊万·山德森(Ivan Terence Sanderson)。

为什么说是间接的?你马上就知道了。

山德森在超自然领域写作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他开创了很多至今还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比如加勒比海盗的宝藏、巨星海蛇、泽西恶魔,当然也包括雪人和大脚怪。

之所以这些民间传说能在他的笔下妙笔生花,首先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并非是一个神秘主义者,恰恰相反,他是一名怀疑论者。这个人有非常严谨的科学逻辑,同时也受过非常严格的科学教育,17岁他以优异的成绩从伊顿公学毕业后考入了剑桥大学,然后拿下了剑桥植物学和民族学的两个硕士学位,被直接聘位生物学教授,并授予终身教职。二战期间他为英国海军情报部门服务,帮助分析加勒比地区的地理信息和情报。

这个人的写作风格不是那种低端畅销书作家的风格,而是摆出大量的事实依据来进行逐步探讨,可因为他是个怀疑论者,他一生中除了泽西恶魔这个主题外,对于其他的未知动物、生物都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而泽西恶魔的第一个揭露者就是他,他当时直接指出了这就是当地地产商的一个骗局。

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山德森可以说是一个在英语世界里家喻户晓的人物,因为这时期他参加了大量英国和美国的广播节目,并且在很多报纸上有专栏,专门讲述和写作这些超自然故事的调查,大大激发了很多人的兴趣。

于是,故事就回到了主线上。

在山德森诸多的读者和听众中,就包括帕特森。

帕特森第一次读到山德森的文章是在1959年12月刊的《真相》(True)杂志里,这是一篇写雪人考察历史的文章,这篇文章就是典型的山德森风格—-只挖坑,不填坑,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让帕特森感觉非常的难受,因为他什么答案也没有得出,不过当然大大激发了他研究雪人的兴趣的。

1961年,山德森出版了一本新书叫做《讨厌的雪人:出现在生活中的传奇故事》(Abominable Snowmen: Legend Come to Life),这本书是一本百科全书式的书,照样是不负责给出什么结论,而是收录了几乎所有关于雪人的故事和考证,包括民俗学的、科学的,无所不包,很自然地,这本书里也包括了当年《欧裔美国人》的那篇文章,而在这篇文章之后,山德森写了一些注解,他认为在喜马拉雅的雪人和在美洲大陆上的大脚怪,非常有可能是同一类生物。

作为山德森的重视读者,帕特森读到这里恍然大悟:对啊!这两个这么像,当然是同一种生物了!于是,他毅然决然的投入到了大脚怪的研究之中,反正喜马拉雅山他也去不了,那就在家门口研究大脚怪吧。

从1962年开始,他在山德森书中所写到的印第安纳州崖河(Blufff Creek)开始了针对大脚怪的密集考察,这个地方面积太大,所以这一下就花了他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时间里,他花光了自己的继续,还到处找人融资,不过没有人乐意搭理他。他还利用自己好莱坞制作人的身份创建了一个“西北研究基金会”(Northwest Research Foundation),想借着这个基金会去吸引投资,你想更人给你投资,首先是得拿出研究成果啊,可是他在这个地方整了两年,一点大脚怪的影子也没找到,这个计划直接就破产了。

你可千万别觉得帕特森是个傻子,他插上尾巴比猴儿都精。

帕特森是一位制片人,而且是混好莱坞的,他非常熟悉大众传媒的口味,也深谙资本运作的那一套,之所以他会突然对山德森的大脚怪和雪人产生这么浓厚的兴趣,这原因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吧。

1966年,经历了考察失败后,他自费出版了一本研究报告,这本书从书名和写作方式都是模仿山德森的,名字叫《讨厌的美国雪人真的存在吗?》(Do Abominable Snowmen of America Really Exist?),这本书也用了那种百科全书的写法,可有趣的是,这本书里并没有多少是他自己的“考察研究结果”,通篇都是从各个媒体上收集到的图片、剪报之类的,而且倾向都非常明确—-美国版的雪人,也就是大脚怪是真实存在的。

你说这种书有多好写?就直接从人家报纸上剪下来就行了,这本书一共700多页,里面包含了无数的照片,在帕特森去世之后,这本书还被重印过,最后一次重印是2005年。

不过这本书并没有取得帕德森预想中的成功,他本来因为1962年到1964年这两年的考察就快要倾家荡产了,结果1966年有自费除了这本书,基本上已经没有钱再折腾了。

当时他穷到什么地步呢?

1964年的时候他回到好莱坞后,开始跑到各个酒吧去兜售一种用铁丝做的工艺品,他声称这是当地土著居民做的,其实是他自己在家里做的。好不容易攒了点钱,结果1966年又折腾出去了,这一年他又开始卖那个铁丝玩具。

1967年,他又攒了一点钱,于是就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既然我研究大脚怪你们都不买账,那好,如果我直接拍大脚怪的纪录片你们是不是就看了?

于是从5月开始,他做了一个策划,就是用纪录片的方式来记录他寻找大脚怪的过程,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伪纪录片拍摄手法。

为什么是伪纪录片?

因为全是有剧本的,所有这个“考察队”的成员都是演员,当然在摄影机前面,他们都是“科考队员”,而这个“科考队”一共由9个人组成,他们在影片中的身份都是著名的人类学家、生物学家或者动物学家,不过实际上他们都是报名参加的群众演员,而且因为这个剧组根本就没有钱,所以只管饭,这里就包括了吉姆林和鲍勃·海鲁尼莫斯(Bob Heironimus)等人。这些群众演员因为没有报酬,所以都不能在工作日出面拍摄,他们都得上班,于是就选了10月20日阵亡将士纪念日这个假期,连上两天周末一共三天去拍摄。

因为1958年曾经在北加州洪堡县附近发现过疑似大脚怪的脚印,所以这一次他们的拍摄地点就被帕特森给订在了洪堡县,可是因为这个剧组实在太穷,连车都没有,最后还是作为帕特森好基友的吉姆林偷偷的开除了他爹的卡车,带着他们家农场里弄出来的三匹马,9个人就挤在这么个车里长途跋涉的跑到了洪堡县。

要说找到这么个地方是真的不容易。

1958年,这个地方曾经有一些本地居民像著名记者约翰·格林(John Green)提供线索,说这个地方有大脚怪的脚印,不过像格林这样的著名记者,天天都收到这样的消息,所以没当回事。这件事就这么一直放着,直到1967年的8月28日,有另外一个狂热的大脚怪研究者勒内·达希登(René Dahinden),他自称自己是“大脚怪猎人”,到处追踪大脚怪,他当时和知名的考古学家多恩·艾伯特(Don Abbott)正在做大脚怪的研究,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联系到了格林,格林就把9年前在这个地方出现大脚怪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于是这两个人就决定到这个地方去考察。不过当地有个杂货店的老板阿尔·侯格森(Al Hodgson)认识帕特森的老婆,怎么认识的不知道,反正就把这条消息告诉了她,然后她又赶快告诉了帕特森,帕特森一听很激动,著名的学者要在这个地方找大脚怪,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个地方非常靠谱啊!于是他就决定在这个地方拍他的纪录片了。

不过出发之前,吉姆林曾经表示过反对,因为他觉得这个地方不像是有大脚怪的样子,应该换个地方,但是帕特森说了一句非常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没有,咱们到了那就有了。

果然,他们到了那里,就拍到了大脚怪。

这个片子公开了之后,其实立刻就又很多的人提出了疑问,除了“马哪去了?”、“为什么拍的这么及时”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之外,从专业技术上来说,这个片子的距离和帕特森以及吉姆林所说的距离有出入。

帕特森说当时的距离是7.6米,但吉姆林说拍摄距离是28米,要说就差个一两米也就算了,那么狭窄的河边遭遇这么大的怪物,两个人说的距离出入竟然这么大,首先让人想到的就是口供没对好。不过更有意思的还在后面,因为在结合了他们所用的设备,分析了这个片子之后,专家给出的拍摄距离是36.5米,也就是说,这两个人说的拍摄距离都没说对。

不过帕特森说当时他很慌,所以没功夫理这些细节了,这个解释非常的合理,我们也就不追究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个疏漏。

你应该知道这是一个非常穷困的摄制组吧?非常穷困的意思就是,他们没有钱买胶片,所以仅有的胶片要省着用,结果就导致了在检查这个胶片的原版的时候,专家们发现这段胶片里面拍摄的内容太多了,而且明显是有所安排的,也就是说,这个大脚怪在胶片上出现的时间就是刚刚好它该出现的时间,按照剧情来说,分毫不差。

但帕特森拒绝承认这一点,他说这就是个巧合,刚好这个片子要出现大脚怪,它就出现了,绝对不是剧本,玩就玩真实的。

虽然这个片子的疑点重重,不过对于大众传媒来说都不是问题,老百姓不需要脑子,老百姓需要看新闻!

这个片子一在电视里播出,立刻引爆了全社会的舆论焦点,在1967年到1968年,整整一年的时间,全美甚至全世界都挂起了一股大教授的狂潮,BBC甚至拍摄了专门的纪录片,而大脚怪的这个镜头,他们用了天价向帕特森购买,帕特森也高高兴兴的不停向各家媒体出卖这个纪录片,甚至一直到了90年代,中国开始引进外国纪录片的时候,帕特森仍然在收取这个纪录片的版权费。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广告公司联系到他,虽然大脚怪这个东西不是他的,但是这个形象是他第一次拍到的,广告公司希望在广告中出现这个镜头,以赶上大脚怪这个热潮。

在这一年里,就靠着这么一个影像,帕特森保守估计赚进了75000美金。不要小看这75000美金,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啊,尤其是对几乎要破产的他来说。

不过经济获利只是大脚怪效应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文化中产生的影响,从读者文摘到国家地理杂志,各种各样的娱乐节目都开始找到帕特森,要求采访或者上节目做访谈,因为他是第一个目击大脚怪的人,光是这个名头,就值得电视台为他花上几百美金的通告费了。

之后的很多年,这段录像一直作为研究大脚怪的一手材料在媒体中传播,不过真正的科学家有没有拿这个录像当回事呢?

你以为科学家都傻么?

有大量的动物学家、人类学家、摄影师、古生物学家都对这个片子提出了质疑,质疑声音太多,以至于几乎每一个专业领域的专家都不认为这个片子是真的。

博日都安排思考尼基塔·拉文斯基(Nikita Lavinsky)直接就指出,这明显就是一个人穿着一套拙劣的服装,因为从生物力学的角度来看,这个动物的移动只是一个人类穿着笨重衣服的移动方式,绝对是欺诈。

有着“动物学之父”称号的伯纳德·贺佛尔曼斯(Bernard Heuvelmans)在看到了这个片子后表示,如果没有那对乳房,本来这是一个很好的恶作剧,但是那对乳房是在太假了,大脚怪即便真的存在,也应该是灵长类的近亲,可是那对乳房上面还长着毛,这完全不是动物学上的乳房。另外,她的屁股也不够翘。所以他对于这个片子的结论也是“骗局”。

虽然受到了多方的指控,不过还是有人挺这个片子的。

比如当时环球影业的老板戴尔·希茨(Dale Sheets)和迪士尼的高管肯·彼得森(Ken Peterson)就都表示过,说这个片子绝对不是假的,依照目前环球影城和迪士尼的制作水平,拍不出来这个片子。

这话说出来后马上成为了笑话!

当时刚刚拍完了《2001太空漫游》的道具师比尔·芒斯(Bill Munns)马上就站出来说:他们两个人都是老板,不懂技术,这个片子要是我做道具一点问题也没有,而且我能比这个做的更好,不信你看我们的《2001太空漫游》去。

当然迪士尼和环球影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两家都拍摄了关于大脚怪的纪录片,而且还都买了帕特森的这个镜头作为补充。

那可不是么,要是上海电影制片厂也拍了,他们也不能说自己能做出来。

关于这件事的真真假假,媒体上争论了太多年,各说各的理,谁也拿不出个决定证据肯定或者否定这件事。

结果就是1974年,帕特森因病突然去世了。这下好了,再也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片子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不过当时参与者不是有9个人么?吉姆林他们难道也闭口了么?

这就是帕特森的聪明之处。

包括吉姆林在内,这参与的9个人对于这个片子的收入是平分的。帕特森死了以后,这个片子的版权由他老婆继承了,而当时参与的所有知情人,大家的口径全都保持了高度一致,所有人都坚称这就是真的,虽然这些人在时候调查的时候说法全都有出入,不过当大家都坚称一件事的时候,你还真的很难戳破。

不戳破大家继续分钱啊!只有钱才能把大家紧密的团结在一起。

在之后的几十年中,美国版的雪人—-大脚怪成为了热门的研究项目,各路专家都跑到可能找

到大脚怪的地点去做调研,寻找蛛丝马迹,当然就像这个片子一样,只要你去找,肯定能找到痕迹的,虽然这些痕迹最后都被证明是其他动物的,但时至今日仍然不断有人声称发现了大脚怪的痕迹。

当然,究竟存在不存在这么个传说中的生物也在大众媒体上陷入了长期的争论。

大脚怪的支持者格洛佛·克兰特斯(Grover Krantz)和吉奥弗雷·伯恩(Geoffrey H. Bourne)根据帕特森的视频分析,认为大脚怪可能是巨猿的孑遗种群(relict population of Gigantopithecus)。据伯恩说说。所有的巨猿化石都在亚洲被发现,鉴于很多动物都在冰河期越过了白令海峡来到了美洲大陆上,所以他们相信巨猿是一个合理的假设。

可如果真的有巨猿来到了美洲大陆,那么应该有化石证据才对啊,可遗憾的是美洲从来没有发现过巨猿的化石。

另外,古生物学家马特·卡特米尔(Matt Cartmill)认为,巨猿根本就不是人文类,甚至和人类不属于一个物种,而不管是大脚怪还是雪人,所记录下来的描述都是两足行走的,可是巨猿是四足行走的动物,所以这也不符合对于大脚怪和雪人的描述,我们目前也没有看到任何巨猿亚种进化到了两足行走的例子,所以肯定不是巨猿。

灵长类动物学家约翰·纳皮埃尔(John R. Napier)和人类学家戈登·斯塔森博格(Gordon Strasenburg)提出这可能是一种特殊的傍人(Paranthropus),像罗百氏傍人(Paranthropus robustus),一种有像猩猩一样的头骨的两足动物,属于我们人类的早期物种之一,大脚怪和雪人很可能就是傍人的某一个分支。

可是这也说不通,因为目前人类只在非洲发现了傍人的化石,别说美洲没有,就连欧亚大陆上都没有。

还有人认为大脚怪可能是已经灭绝的尼安德特人、直立人或者海德堡人,可是这些统统都没有考古学上的证据。

要知道,如果说真的有这么一个物种,那么这个种群至少需要150-300个单体的数量才能够繁衍,而在这个数量上不可能做到完全不让人类发现踪迹,即便能够在现在科技下隐藏自己的栖身之所,也隐藏不了尸骨啊。一个物种要生存到现在需要数十万年或上百万年的繁衍和演化,可从来没有在这块大陆上找到过任何化石证据完全说不过去。

1996年,华盛顿的动物学家约翰·克拉尼(JohnCrane)给出了他的结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雪人和大脚怪是真实存在的动物,明显就是编造的。所有的非人类的灵长类都生活在非洲和亚洲的温带地区,这是一个生物学上的常识,不管是在美洲大陆还是在喜马拉雅山上,都不可能有这么一个物种生存。

主流科学家甚至一直也不认为大脚怪和雪人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所以很少有人去研究它。

自1974年开始,美国国家野生动植物联合会(National Wildlife Federation)就资助了一项寻找大脚怪的调查,不过调查了好久,花了不少钱,可仍然是无功而返。

不过民间对于大脚怪的调查可是热情高涨,不断有人宣称自己目击到了大脚怪或者雪人,甚至有很多人说拿到了毛发或者粪便,要求官方机构进行检验。

官方机构也很无奈啊,检验吧,耽误时间,不检验吧,泯灭民间科研热情。

在第一次对30个被怀疑是大脚怪、雪人、野人和其他灵长类动物毛发的样本进行基因研究时,只有一个被认为是灵长类动物的起源,并被确定为人类。

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 )和洛桑动物学博物馆(Lausanne’s Cantonal Museum)搞了一个联合研究,并于2014年在《皇家学会会刊》(Royal Society B )出版。该团队采用了以前发表的清洁方法去除样品的所有表面污染物和核糖体线粒体DNA片段进行测序,然后与DNA序列数据库(GenBank)进行比较,以鉴定物种来源。

样本来自世界各地,包括美国、俄罗斯、喜马拉雅地区和苏门答腊。

除了一个人类样本之外,其他的除了两个以外都是普通动物。黑色和棕色熊样本占大多数,其他动物包括牛,马,狗/狼/土狼,绵羊,山羊,浣熊,豪猪,鹿和貘。最后两个样本被认为与有40,000年历史的北极熊的化石遗传样品相匹配。然而,后来的一项研究却对此发现提出异议。在第二篇论文中,测试将毛发鉴定为来自罕见类型的棕熊。

可是这么多目击者都是撒谎吗?

有撒谎的,可不是全部人都在撒谎。

比如2007年的一张不明生物的照片被一个民间大脚怪研究组织称为“少年野人(juvenile Sasquatch)”,最后被坚定为是一只患有兽疥癣的熊。

这就是无心的报告,提交者绝对不是故意欺骗的。

不过有另一些人就不好说了。

2008年7月9日,里奇·戴尔(Rick Dyer)和马修·怀顿(Matthew Whitton)在YouTube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声称他们已经在佐治亚州北部森林中发现了一具死亡的野人尸体。

大脚怪爱好者汤姆·比斯卡迪(Tom Biscardi)立刻就联系他们,打算对这具尸体进行研究,并且爽快的支付给了两个人50000美元,这则新闻席卷了许多主要的新闻网站,包括BBC,CNN,ABC News和Fox News。

新闻发布会后不久,装着所谓的大脚怪尸体的冷冻箱被交付给了比斯卡迪。可是当解冻后,检测人员发现它的毛发不是真的,脑袋是空的,脚是橡胶做的,面对铁一样的证据,两个人不得不承认这只是个恶作剧,就是想靠这个弄点点击量,没想到还真碰上个凯子掏钱买。

结果就是这个里奇,骗人骗上瘾了。

2014年1月,他又宣称说在2012年,在圣安东尼奥附近杀了了一只大脚怪,而且还把这个尸体交给了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不属于任何已知物种”。但他拒绝透露是哪家“权威机构”做的检验,就发了一具尸体的照片和视频,还说他会在2014年2月9日到华盛顿去开一场盛大的发布会,公开他的尸体和检测结果,不过后来也没了下文。

但因为在网络上的热潮,还是让他获得YouTube的广告分成,这段视频被点击了上亿次,他合计赚到了60000美元的广告费。3月28日,他在脸书上发文说你们都被骗了,这又是一个道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哈你x了个头啊。

排除掉里奇这种低劣的神经病人不说,就看那些无心的报告者,官方机构在分析了这些数据之后有什么结论呢?

2009年由洛奇儿(J.D.Lozier)等人在《生物地理学杂志》(Journal of Biogeography)上发表的一项研究在大脚怪的报告中使用了生态位置模型,利用他们的位置来推断大脚怪的的首选生态参数。

他们发现这些目击大脚怪或者雪人的地点与美国黑熊(American black bear)和美洲虎(Ursus americanus)的生态参数非常接近。他们还注意到,一只直立的熊看起来很像大脚怪的外观,并且认为两种物种应该具有非常相似的生态偏好是非常难以置信的,结论是目击大脚怪可能是目击黑熊。

这就是官方给出的结论。

世界上真的有大脚怪(野人)和雪人存在吗?

当然,这么说出来你肯定还是将信将疑,因为帕特森的大脚怪视频还没有个答案呢。

1998年12月28日,当年摄制组的志愿者演员—-一名可口可乐灌装厂的装瓶工,已经63岁的鲍勃·海鲁尼莫斯(Bob Heironimus)站了出来,爆出了当年那个故事的内幕:根本就没什么大脚怪,那只是我穿着一个大猩猩道具扮演的。

这一番话震惊四座,原来围绕着讨论了这么多年的片子竟然真的是假的!

真的是假的,当年那么多专家告诉你们了,你们不听。

那件道具是一位在北卡罗来纳州的舞会服装店老板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提供的,价格是435美元,在拍摄前一个月,帕特森通过邮件的方式订购的。

当时之所以让海鲁尼莫斯穿上是因为只有他的身材合适,那件衣服的尺寸比预想中的要小,为了体现出宽阔的肩膀,他还往衣服肩部垫了两个垫肩。

他之所以要爆料这件事,是因为他没分到钱。

他在接受接着采访的原话就是:“但是,我一个子儿也没得到,一个子也没有!当初我的确想挣一笔钱,一些人后来通过那部短片赚了大钱,可扮演大脚怪的人反而一无所有。即使过了36年,我仍感到自己也应该分享到一点钱。”

看来帕特森并不是平分了这笔钱,他落下了一个最重要的人。

不过海鲁尼莫斯最后还是挣到钱了,他的爆料后来由畅销书作家格雷·隆恩(Greg Long)代笔出版了一本书叫做《大脚怪的诞生》(The Making of Bigfoot)中被完全写出,这本书卖的非常好,海鲁尼莫斯拿到了足够的钱养老。

不过这个爆料一出来,吉姆林一下就急眼了。

作为除了帕特森老婆之外的最大受益人,他发表声明说海鲁尼莫斯是个骗子,大家不要相信他,而且还委托了自己的律师向媒体打电话抗议,还说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

但他使用了吗?

没有。我觉得他没这个胆量。

2002年,跑得快的记者又找到了当年的服装店老板莫里斯,莫里斯兴高采烈的向他们讲述了当年的故事:那个衣服确实是他制作的,他特别满意的部分就是那对乳房了,因为大猩猩衣服上加一对乳房是在是太少见了,所以当他得到帕特森“看起来要显得特别”这个要求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它来一对乳房。这个莫里斯特别有意思,他活的的还别仔细,连当年的收据和订单都留着呢。

这下还有什么可说的?

大脚怪竟然是橡胶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