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脚怪和雪人这两个未知生物在西方的地位就和神农架在中国差不多。虽然西方媒体中隔三差五就会有人跑出来论述一番,但时至今日,如果有人目击到了大脚怪或者雪人,普通人还是会当成趣闻在街头巷尾传诵一番。

就在两年前的年初,有一位住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位退休工程师约翰·罗德里格兹(John Rodriguez)号称拍到了大脚怪的清晰照片。据说他在坦帕边上的一条河垂钓时,发现了大脚怪的踪迹,并且拍摄了一张清晰的照片。

最开始他只是听到河边的树林里有声音,他认为可能是臭鼬或者什么其他的小动物,不过他很快就看到远处的树林枝叶都在摇动,如果是体型较小的动物是不可能制造这么大动静的。于是他决定走过去看看。

在走入了树林之后,他被眼前的动物惊呆了——这不就是频繁在媒体中出现的、传说中的大脚怪么!它像人非人,像猿又非猿,浑身毛茸茸脏兮兮,黑不溜秋,身材巨大。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正常的反应——拿起随身携带的单反照相机,为这个动物拍摄了一张连鼻毛都能看得清楚的照片,这是人类拍摄到的最清晰的大脚怪照片没有之一,不,我认为不能叫做大脚怪照片,应该叫做大脚怪写真。

这张照片后来被他发到了自己的推特上,还艾特了电子媒体《赫芬顿邮报》(The Huffington Post)很快就招来了巨大的关注。

世界上真的有大脚怪(野人)和雪人存在吗?

首先大家对这张照片的感觉和我一样——太清楚了,清楚的有点假。不过罗德里格兹对天发誓说这张照片绝对不是假的,肯定不是他摆的模型或者用Photoshop之类软件修出来的,这就是一张非常真实的照片,因为他玩这个网络,玩就玩真实的。

既然当事人这么肯定,《赫芬顿邮报》就将这张照片拿去做刑侦鉴定了。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警察在收到这张照片的时候都笑着摇头,说我们真没时间帮你做这个鉴定,你还是找点图像处理专家吧。

于是记者只好找到了前FBI雇员本·汉森(Ben Hansen),他在FBI的时候负责的就是图像鉴定。汉森只用了大概5秒钟就得出了结论,他认为这是一张技巧很拙劣的合成照片,图像中的大脚怪只是一只大黑猩猩,抠出来之后放到了背景中。

当然罗德里格兹听到这个结论之后心情非常的不美丽,他认为全世界都在针对他,他一个退休工程师为什么要编这样的瞎话?

我认为他的这个说法很有道理:谁知道为了什么啊,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他绝对不是第一个声称自己拍到大脚怪的人,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早在1967年,就有一位摄影师拍摄到过大脚怪,而且还不是拍到了照片,而是拍到了一段近1分钟的视频,而且这段视频非常的著名,著名到几乎只要提到大脚怪,就一定会出现这段视频。

这就是罗杰·帕特森(Roger Patterson)在加州北部一个山谷里拍下来的大脚怪视频。

多年来,这段视频一直被作为一段研究大脚怪的重要物证,而且在过去的几十年,这几乎是一段毫无疑问的可靠证据。

帕特森是一位电影制片人,同时也是一位摄影师,当然他还有一个身份非常重要,我们后面再说。1967年10月20日,帕特森在加州北部洪堡县(Humboldt County )的某个山谷里面和他的好基友罗伯特·吉姆林(Robert Gimlin)等人一起骑马赶路,骑的好嗨森,好过瘾,结果就在这时,他的马拐过了一个弯,之后,他的眼前突然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人形怪兽,黑乎乎的一大团,吓得他的马都受惊了,嘶吼了一声,直立了起来,把帕特森给摔倒了地上。

不过帕特森被摔下来之后并没有惊慌,而是赶快取出随身携带的摄影机,因为当时的摄影机还不是今天这个样子,需要组装镜头什么的,不过这都不要紧,他从容的拿出了所有的部件,组装好了镜头,然后对着那个人形巨兽进行了拍摄。那个巨兽也非常的配合,这边马受惊的嘶吼声完全没有影响到它,它只是不紧不慢的溜溜达达,在镜头前面表演了足足一分钟,看看这,看看那,然后悠哉悠哉的转身走回了森林里面。

帕特森的马在这个时候也非常的配合,不光没有跑开,也没有再发出任何的声音。

这段视频中显示的大脚怪肩膀非常宽,大概1米,全身黑色,两足直立行走,不过膝盖略弯曲,还有一对下垂的巨大乳房,看上去有点像是个大猩猩,不过更像人类。

这段录像在当时也是轰动了全美国,不光学术界轰动了,练普通老百姓也非常激动,各大媒体头版头条都是这只大脚怪,大家都认为,这个传说中的未知生物终于被找到了。

为什么老百姓这么激动?

因为大脚怪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生物,悠久到在有美国之前,这片土地上就已经有大脚怪的传说了。

那咱们就先来说说大脚怪的历史,然后再告诉大家帕特森这段录像的后续吧。

实际上在被命名为大脚怪之前,野人的故事就在美国的西海岸地区广为流传,当然,最初的传颂者是生活在这里的土著居民们。

人类学家格罗弗·克兰兹(Grover Krantz)曾经仔细研究过关于大脚怪——或者说被称为其他什么名字的怪兽在土著文化中的记录,他发现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宗族中,对于这中体型巨大的野人称呼也有所不同,而且传说也有细微的差异。

大脚怪被文明世界记录下来的第一次是在1840年,新教牧师埃尔卡纳·沃克尔(Elkanah Walker)就记录过他从当地美国土著居民嘴里听到过的一个巨人的故事。当地的印第安人告诉他,有一些巨人住在高高的山上,有的时候他们会下山,从印第安人的村落里偷鱼吃。

这听起来还算是温和派的大脚怪,就是偷点鱼,没什么危险。

不过在另外一个地区,大脚怪可就不一样了。1847年,保罗·凯恩(Paul Kane)报道了在圣赫伦斯山脉(Mount St. Helens)附近的土著人的传说,这个传说和之前的非常类似,也说在山顶上住着一群野人,这群野人的体型非常巨大,不过他们非常有攻击性,以至于当地的人都非常忌讳提到他们的名字,很多小孩从小就被教育说不要夜里出门,要不然就该被这些野人抓走吃了。

不过哪个文化都这样警示小孩不要夜里出门,“要不然你该被大灰狼抓走了,要不然你该被猫脸老太太给吃了”。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大脚怪是住在山顶上的,这个描述更像另一种传说中的生物——雪人,它们刚好也是生活在山顶上的一种类人动物。

早在大脚怪的传说第一次出现的8年前,有一位叫做侯格森(H.H. Hodgson)的探险家就在当时的亚洲社会学杂志(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发表过一篇文章,他说他在尼泊尔北部登山的时候,碰到了一只巨大的动物,这只动物和人差不多,能直立行走,全身被黑色的毛发覆盖,而且见到他们之后似乎非常的惊慌,夺路而逃。侯格森在文章的最后说“它有可能是一只黑猩猩”。

这就是文明世界所记录下来的第一次雪人的目击事件。

和大脚怪一样,雪人不是文明世界的人所想象出来的奇幻生物,而是根据当地的古老传说而来。

雪人刚好也是当地人所信奉的一种传说中的生物,尼泊尔当地的信仰,在佛教到来之前是苯教,属于那种“万物皆有灵”的原始萨满教,后来佛教来了之后,他们被佛教徒称之为“黑教”,意思就是邪教。

苯教自古就又野人的传说,据说他们是山神或者狩猎神,会成群结队的在山区中出现,用大石头做武器,一边追赶猎物一边吹口哨,还经常会猎杀人类。

到了1899年,英国探险家、著名的藏学家劳伦斯·沃德尔(Laurence Waddell)在经过喜马拉雅山的时候,听他的导游他们曾经发现过一个巨大的脚印,那个脚印看起来就像是人类的脚掌留下的,可是大的离谱,沃德尔虽然有神秘主义倾向,但他总体来说还是个唯物论者,所以他当时认为是熊留下的。不过沃德尔确实对这个事情很有兴趣,因为他后来在日记里坦言,他后来问了很多西藏人,有没有亲眼见过雪人,可是没有任何人能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可见他确实是听说过这个传说并且还努力求证过的。

时间进入到了20年代,文明世界打完了一战,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和平时期,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当然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开始往上提升,娱乐的要求也就越来越多。于是,似乎一夜之间,不管是大脚怪和雪人或者其他的什么野人,都开始称为了媒体上经常会出现的一个话题。

首先是从1920年七,一个印第安作家在伯恩斯(J. W. Burns)开始在一家加拿大报纸上写连载,故事就是一个探索大脚怪的经历,这里面结合了非常多的印第安部落传说和他从其他印第安最爱听来的一些目击事件,据说这类目击事件在他身边特别的多,他的很多朋友都亲眼看见过大脚怪。

那就奇怪了,为啥那么多人都找不到大脚怪,就印第安人特别容易看见?

他解释说,因为大脚怪是印第安信仰中的生物,所以他们特别喜欢印第安人,在一块儿时间长了,有感情嘛!而大脚怪最害怕的就是白人,看见就跑。

他这些连载中包括了多起目击事件,都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不过没有任何一篇能够经得起证实,里面提到的目击者也拿不出目击证据,多数人都是“自己看见的”,好不容易有个结伴看见的,还是夫妻俩人“一起看见的”。

在同一时期,《欧裔美国人》(European Americans )杂志上也刊登过一篇关于大脚怪的文章,这篇文章首先解释了一下大脚怪这个名字是怎么出现的:在1890年有过一次著名的武装冲突,当时有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斯波特·艾尔克(Spotted Elk),此人心狠手黑,人送外号就叫做“大脚酋长”(Chief Big Foot),据说这个人的脚确实比别人大。当时他发财的方法就是带领族人武装抢劫淘金者,有时候还抢运钞车,比较彪悍,主要是光抢还不够,还得把人都给杀了灭口。

这种恶行很快就招来了政府的制裁,排除了詹姆斯·福赛斯(James William Forsyth)率领第七期兵团共500出门剿匪,经过了几天的激战,最后在南达科他州的伤膝河(Wounded Knee)将他们围困,于是,这些印第安人缴枪投降。

不过据说当时有一位有听力障碍的士兵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拿着枪过来要干什么,结果就开了枪,随后,大家跟着这位士兵一起开枪,两方再次陷入激战,结果导致对方有300个平民死亡,大多是妇孺儿童,美军25人死亡,那位“大脚酋长”也因此死亡了。

为什么《欧裔美国人》要讲这么个故事呢?

因为这个故事里面出现的因素实在和之前印第安人之间的传说太相似了啊!

一个野蛮的靠抢劫为生的印第安部落,不光抢劫还杀人,他们是整个部落行动,平时聚集在一起生活,而且他们的带头人是个大脚,不是谢大脚,是“大脚酋长”。关键是这个部落抢劫的习俗不是“大脚酋长”发明的,“大脚酋长”也是继承了之前整个宗族抢劫的光荣传统,而此时“野人抢鱼吃”的传说也就刚刚流行了几十年,难道这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么?

也就是说之所以会有大脚怪的传说,很可能这些当地的部落被其他的部落抢劫过,而且是趁着天黑抢劫,加上印第安人的服饰很新潮,叫声很销魂,所以就留下了这么个传说。

而大脚怪这个名字,也是从“大脚酋长”之后才出现的,因为之前他们管这种人叫野人。

另外他们还列举了两起猎杀大黑熊的事例,这两只大黑熊的外号刚好都叫“大脚”,第一件事发生在1895年,有一只巨大的黑熊没事就去袭击当地人的羊群,而且竟然在那附近溜达了整整15年都没被人逮到,最后也是当地警察出面,纠集愤怒的人民群众一起,进山把这只大黑熊给趟了出来,并当场执行死刑,据说这只大熊的体重达到了900公斤。

另外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这只熊也是经常去骚扰人民群众,当地人就也给它起了个外号叫“大脚”,不过这只大脚可不好抓,一直也没有人抓到它,所以当地人认为这只熊不一般,应该是当地熊神,要不怎么来无影去无踪呢。

不过经过了多方努力,大家还是在1902年的时候找到了它,在一个狩猎点附近,猎人们最终击毙了这只“大脚”,据说杀死它的时候,保守估计它已经杀死了超过1000头牛,而它的提醒也让所有人感到震惊,因为它有正常灰熊的两倍大,那个爪子基本上被拍一下就肯定活不了。

《欧裔美国人》的结论就是,所谓的大脚怪,是人们将多种传说混合在了一起所幻想出来的一种动物,其实它并不存在。

既然是多种传说的混合,那么可见雪人也好、大脚怪也好或者我们将这两种生物都归位野人这一类,这种传说在所有文明里都几乎肯定会存在。

鉴于《欧裔美国人》杂志是当时的权威杂志,他们所发表的结论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当时主流文化的看法,换句话说,主流文化接着《欧裔美国人》的平台发表了他们的态度:所谓的大脚怪不过是没文化人的幻想罢了。

而从这篇文章之到帕特森的大脚怪视频出现之前,实际上在美国,大脚怪的传说已经呈现了退热的趋势,在这40年间并没有什么爆炸性的针对于大脚怪的发现,不过正如《欧裔美国人》的结论一样,所有的文明都会出现类似野人的传说,而人类进入了19世纪,对于地球的探索也越来越深入,世界上的未知文明越来越少,甚至经过了大航海时代的融合,当时的地球上已经不存在什么位置文明了,于是,媒体和大众自然而然的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些神秘的、人类无法探究的地区,雪人代替了大脚怪成为了这个时期美国和欧洲神秘生物学领域的新宠。

就如前面所说,雪人的传说在当时对于文明社会来说也并不新奇,在出现了一些传说之后,越来越多的证据也适时的被“发现”了。

1925年,英国皇家地理学会(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的会员汤姆巴兹(N. A. Tombazi)声称在泽母冰川(在Zemu)附近发现了一个生物,当时距离他约180到270米左右,因为距离很近,那个生物也没有发现他,所以他得以认真的观察了那个生物约一分钟左右。该生物的外形轮廓就像是一个人,能够直立行走,外表被黑色的毛皮覆盖,一边走一边从矮小的杜鹃花从里面摘花,等它离开了之后,他们过去检查了这个生物留下的脚印,发现脚印很小,但确实是和人类脚掌差不多的外观。

汤姆巴兹的目击报告只是在那个年代无数报告的一份,当时的西方社会对这个未知的地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批又一批的探险队来到了喜马拉雅山,有些是为了做科考或者登山,有些干脆就是直接来寻找雪人的。

这个热潮到1950年时达到了顶峰,而在1951年,终于有了清晰的照片证据。

世界上真的有大脚怪(野人)和雪人存在吗?

埃里克·希普顿(Emily Shipton)带着他的探险队在攀登珠峰的途中,在海拔6000米左右的地方拍摄到了许多非常大的脚印,在这些照片发表之后,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很多人认为人类终于发现了新的类人物种,不过这些照片经过了很多专家的研究之后被指出这些照片的拍摄地并不能证明是在希普顿所说的位置,也就是说他随便找个雪地印几个脚印也是这个效果。还有一些专家指出即便这些脚印是真的,也很有可能是融雪现象导致的,当人的脚印踩在雪地上,过一阵子,脚印的边缘会因为融雪而开始扩大并变得平滑,看起来就像是大脚怪或者雪人所留下的脚印一样,也就是说,这些脚印很有可能是前面的探险队留下来的,要知道那个时候的喜马拉雅山可热闹极了,到处都是来自世界各国的登山队和探险队,至于有多热闹,你可以看看海因里希·哈勒(Heinrich Harrer)那本《西藏七年》(Sieben Jahre in Tibet)刚开始对于攀登喜马拉雅山脉热潮的描写,刚好就是这个时期的故事,连纳粹政府都认为政府喜马拉雅山是一项“显示国力”的事,所以一批一批的向那里派遣登山队,哪怕他们全死在山里也在所不辞。

1953年,文明世界里第一个征服了珠穆朗玛峰的人—-艾德蒙德·希拉里(Sir Edmund Hillary)爵士也宣称在攀登珠峰的过程中看到了巨大的脚印,不过后来他自己也说这不合理,可能是融雪现象,也有可能是一直猿猴。在他的两本自传里面都提到过这个经历,第一本自传他就对此有所怀疑,而在第二本自传里面,他彻底否定了当时自己的看法。

1954年,随着这个热潮越来越热,一支专门寻找雪人的探险队组建了,成员来自多个西方国家,大家的目的就只有一个—-找到雪人!

他们找到了吗?

当好几十个来自全世界的人想要“找到”某种东西存在的证据,你说能找不到吗?

当然找到了,还找到了不少“证据”。

首先是他们在尼泊尔昆琼(Khumjung)附近发现了很多雪人的脚印,然后他们赶快冲上去一顿拍摄,拍下了大量的照片,不过这些照片在后来1954年3月19日《每日邮报》发表了之后,很多专家认为这些照片是不能有效识别的,因为很明显,这些脚印要么是时间太长,都已经开始风化了,要么就是“没什么特别的”,当地有不少夏尔巴人的村落,并不是什么无人区,在这个地方找雪人的脚印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扯淡的事。

不过他们还是有一个令人震惊的证据,那就是他们找到了一根雪人的毛发。

这根毛不管怎么说终于是一件物证了,所以各个科研机构都对这根毛非常的重视。最后,这根毛交由著名的解剖学专家佛里德里克·伍德琼斯(Frederic Wood Jones)教授进行化验分析。

伍德琼斯为了这根毛可是费了不少劲。

他先是在各种条件下观测这根毛。他发现这根毛在昏暗的灯光下呈现黑色或者深褐色,可是在比较明亮的光源下又呈现红色,还是一根会变色的毛。

之后他讲这根毛切片、漂白,然后再放在显微镜下分析,并将样本和已知的动物样本进行比对,在比对了包括熊、猩猩等等动物之后,他认为这根毛不一般,因为他根本没法辨认这是哪种动物的毛发。

你肯定会说:测一下基因不就知道了么?

说的轻巧,要知道这时候距离汉密尔顿·史密斯(Hamilton Othanel Smith)发现限制酶还有17年,到了1970年人类才能够从基因组里分理处基因,更别说真正的DNA测序方法要到1977年才由佛里德里克·桑格(Frederick Sanger)发明。

所以当时的伍德琼斯只能靠化学检验的方法来判定这根毛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