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的定义: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2、互殴的定义: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当事人被对方殴打后,在有条件离开现场避免被殴打却不离开,而是在现场与对方纠缠还手殴打对方,一般就认定为互殴。
二、互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互相斗殴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就是:互殴是非法的,正当防卫是合法的。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在现实生活当中,正当防卫应当是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反击的措施,但是不能够假借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必须要正确的认定正当防卫,比如说互殴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